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规范标准是什么?
1、建筑材料(见附件)取样送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按有关规定,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既要对其出厂合格证等随附资料和产品外观进行检查,也需要对产品(材料)抽样送检。抽样检验分为自检和见证取样和送检。
2、常见的建筑材料取样标准如下,(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3、法律分析: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见证要求: 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现行建筑材料检验、见证取样规范大汇总
建筑材料检测不仅涵盖砂浆、石膏砂浆、混凝土和外加剂,还关注环保材料,如粉煤灰混凝土取样须遵循GB/T 1596-2005,每批200t取8kg,确保合规。防水材料如沥青卷材按卷抽取,防水涂料按批号取样,需附出厂报告和日期,体现绿色建材的严格要求。
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属于自检性质的,施工单位可单独取样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不知道你问的是关于哪个方面的,这是关于建筑方面的见证取样检测取样标准,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序号材料名称取样单位取样方法及数量1水泥同一厂家、品种、强度等级、一批号,100T为一批,不足100T亦为一批。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也可在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工地现场不少于一袋。
首先,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通常包括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钢筋、水泥、砂、石、防水材料等。这些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其次,见证取样送检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基础、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按上述方法进行见证取样。 混凝土试件。由于本工程所用为商品混凝土,故要求每次浇筑混凝土时按不超过 100 立方米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 样次数不得少于 1 次(一组同条件及标准养护各一个) 。现浇楼层每层不少于 1 次。
工程监理对建筑材料检测取样方法
1、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2、属于自检性质的,施工单位可单独取样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见证取样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从检验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见证取样的程序:(1)取样和送检人由施工单位有资格的人员担任,取样和送样见证人由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具有资格的建设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方法及取样标准
管材管件检测 PVC-U管材:同厂家工艺一批,取样进行拉伸、冲击等试验。取样:给水管材每批取10根,排水管件每批取5000件。 钢结构与涂料 高强螺栓:同厂家工艺一批,取样进行试验。外墙涂料: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按标准随机取样。
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工程质量鉴定取费标准是在不超过10万元的基准价上根据超过部分的价值数额实行不超过0.1%~1%的阶梯性收费,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准价。水泥物理性能试验取样频率: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水泥(散装≤500吨/批、袋装≤200吨/批)。